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30,000,000.00元,利息及其他费用总额合计13,746,597.33元,债权总额合计43,746,597.33元。债务人企业所在地为深圳。债权资产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该户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联 系 人:姚女士、胡女士
联系电话:13763321407/073189945741
标的资产清单
序号 | 债务人 | 地区 | 担保人 | 债权本金(元) | 债权利息及其他费用(元) | 债权合计(元) | 基准日 | 抵质押物 |
1 | 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 |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 | 30,000,000.00 | 13,746,597.33 | 43,746,597.33 | 2023年9月30日 | 无 |
注:1.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2.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3.披露的相关担保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阅档自行判断为准。
4.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罚金、违约金等,以主债权协议、从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